3月4日,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银燕家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,已为广大购买的人更换了新的压缩机。其称“多次维修”理解有误,从顾客申请保修到把问题解决,仅算产生了一次维修,整一个完整的过程没收取额外费用,顾客的换机的要求无法满足。
3月6日,记者致电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,售后专员表示,此事已达成一致,空调现在能够正常使用,且公司额外赠送用户一年延保。目前,客户的空调已经过了换机时间,对于用户的诉求,公司后续会与商家再联系。
刘女生称,商家上门拆机检修后发现空调外机主板烧毁,要换掉。半个月后,商家上门换上了新主板。但刘女士表示,维修后不久,空调外机主板再次烧毁并跳闸断电。接到刘女士反馈的半个月内,商家一直未上门解决。
刘女士和记者说,当时临近过年,湖北受冻雨灾害影响,天气严寒。她联系商家称主板已经烧毁两次,符合更换外机的条件。商家回复她,因机器已经过“三包”期限,所以没办法满足更换要求。对方表示已经找到故障问题,并承诺会再次拆机维修。
事后,刘女士咨询了格力空调的售后客服。她说,客服人员表示,若同样的问题出现两次,空调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,是符合更换条件的,具体售后问题需与门店沟通,会对该问题进行登记。
刘女士说,她反映问题后,商家请来黄石市的格力售后工程师又对家中的空调拆机维修,但外机主板换好通电后,同样立即烧毁,导致整屋断电。她再次主张更换外机,商家依然以不符合换机要求拒绝,并称会帮助刘女士更换压缩机,将联系武汉总部配货。2月8日,商家来到她家中拆机维修,更换了外机主板和压缩机。
刘女士说,“更换后空调能够正常运转,但我认为这台空调外机像定时炸弹,质量没有保证。”她想要更换一台新的空调外机。
记者注意到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“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、包换、包退的商品,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、更换或者退货。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。”
3月3日,记者致电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银燕家电有限公司。公司负责人表示,按厂家规定,一年以内有质量问题可更换,消费者购买的家电已超过包换期,公司是按照厂家保修有关条例履行。针对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关于“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”的规定,前述工作人员称,后续会查询相关资料,了解清楚后再来沟通。
3月4日,记者再次致电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银燕家电有限公司。公司负责人称,因师傅上门检修时判断有误,更换外机驱动板无效后,才发现是压缩机有问题导致驱动板烧毁,后续也为消费者更换了新的压缩机。对于刘女士反映的四次维修,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理解有误,并称从顾客申请保修到把问题解决,仅算产生了一次维修,且整个维修过程并没有向顾客收取额外费用,因此更换空调外机的诉求不足以满足。
3月6日,记者致电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。售后专员表示,经用户协商,此事已达成一致,空调现在能够正常使用,且公司额外赠送用户一年延保,在保修期内都可以不要钱维修。
记者询问售后人员,刘女士反映的空调屡次维修仍出现故障是否属实,前述工作人员称,空调修理过程需维修人员现场不断排查故障原因,此前维修师傅共上门四次,第一次为检查,第二次换板,第三次再去检查,第四次才修好,总共就维修两次。此外,该工作人员表示,因公司有具体规定,目前客户的空调已经过了换机时间,对于用户的诉求,公司后续会与商家再联系。